(中非贸易研究中心讯)2018年12月7日,苏伊士运河管理总局局长兼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总局局长穆哈卜·马米什宣布,经埃及财政部及税务局批准,
苏伊士经济特区内的商品及服务免交增值税,且自埃本土市场进口服务于特区内项目的商品及服务,如为生产经营必需品,按出口商品政策对待。
该举措旨在进一步降低加工费用,提升本地化比例以替代原材料进口,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埃及总统关于简化苏伊士经济区投资流程,消除投资障碍,优化特区内项目制度性安排的指示。
马米什表示,埃总理、财长及税务局长亲力亲为,整合国家资源推动埃全国范围内尤其是
经济特区的改革进程,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目前,苏伊士经济特区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具吸引力的经济区之一。此外,根据《新投资法实施细则》规定,苏伊士经济特区已被列为A类区域,享受最优惠的投资政策,自项目经营开始后的7年内,通过扣除应税项目净利润的方式,返还投资成本的50%,同时,特区内商品及服务出口免征税款。(编选:中非贸易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E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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