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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投资指南

我要收藏 news.afrindex.com | 2018-05-08 07:28:31 | 来源:非洲侨网
(中非贸易研究中心讯)毛里求斯是一个不同民族人民和平共处的文化多元的国家。在毛里求斯经商依据的是国际商业惯例,并且允许公司/个人以任何方式合法经营。该国拥有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信网络、广泛和维护良好的公路基础设施、现代有效的、可停靠长达100米船只的港口、宽广的海洋连接网、以及通往世界许多城市的直达航班、高速宽带连接、可靠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网络、高效的快递服务商和货运代理、全方位服务的商业和工业园区、自由港。

毛里求斯欢迎任何形式的企业和投资,政府保证在毛里求斯或通过毛里求斯经商的便利性和畅通性、政府行为的透明性、良好的治理和道德体系。毛里求斯颁布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律,然而业务框架本身较为简单。
 
毛里求斯欢迎外国投资并且废除了外汇管制。投资法对毛里求斯的外国投资进行规范,法案第12条至18条详细规定了投资毛里求斯的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毛里求斯从未上过经济和合作发展组织的黑名单或被列为避税天堂之一。毛里求斯的金融行业中的金融服务业占整个GDP的12%,它已经成为毛里求斯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者。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毛里求斯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遵守国际公认标准,以确保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毛里求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已经获得国际认可,被经济和合作发展组织(OECD)、金融行动特别小组(FATF)、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IFSB)认为是安全和值得信赖的国家。2017年世界银行经商报告中,毛里求斯全球排名第49位,非洲排名第1位。

司法体系简介
毛里求斯混合的法律体制结合了民法体系和普通法体系。毛里求斯在成立共和体制后仍然保留着其英联邦成员国身份,司法最终上诉权是上诉于伦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毛里求斯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三大机构权力的独立性,即立法、行政和司法独立。由宪法确定的权力独立保证了司法独立权。在毛里求斯,不会用政治方式解决纠纷,但法律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仲裁、调解和调停。
 
在毛里求斯,外国司法判决可以通过领事证书程序或是通过依据外国法判决和执行法案登记程序通过某一英联邦成员国得到执行,外国裁决可以依据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公约登记程序得到执行。至于在其他国家执行毛里求斯的法院判决,申请执行的程序因国家的不同而不同。
 
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适用毛里求斯司法管辖权。

投资激励制度
自由港立法为那些寻求高性价比物流平台的公司规定了自由全面的一揽子财政和非财政激励措施。包括: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进口到自由港的所有货物免关税、利润自由汇回、离岸银行服务、15%的低额公司所得税、降低再出口货物装卸费、100%外国所有、可进入本地市场。

毛里求斯可享受诸多贸易协议的优惠待遇,如科托努协定(Cotonou Agreement)、广义的优惠体制(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和非洲发展和机会法案(Africa Growth & Opportunity Act,AGOA),这些协议为原产自毛里求斯的商品出口欧共体和美国提供了优惠的市场准入。此外因为毛里求斯是两个区域性国际组织——东南非共通过市场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成员国,可以以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进入拥有四亿两千五百万消费者的东南非市场,该市场拥有1000亿美元的潜在进口量。
 
毛里求斯政府在2017年财政预算中再此确认了致力于发展毛里求斯作为投资非洲平台的政策,以此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控股公司,并利用毛里求斯作为投资非洲的融资平台,建立区域投资尤其是非洲投资基地。

政府对投资的激励措施包括:15%的低额公司所得税、进口设备及原材料免关税和消费税、利润和资本利得免税、5%的低额公证登记税、利润、红利、资本所得自由汇出、较低的水电费率等。外国投资者还可在综合度假区方案(IRS)和房地产开方案(PDS)下购买不动产和获得永久居留权。

依据1995年所得税法及其修正案,国内和持有全球商务一类执照的公司(GBC1)的所得税为15%。尽管GBC1的所得税为15%,但也可能在抵扣80%的外国来源国税收后,将所得税率降为3%。此外,如果GBC1的收入来源于与毛里求斯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依据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税收件额的抵扣情况,在毛里求斯的所得税可降为零(当收入来源国所得税率大于15%时)

其他税收刺激措施,包括:
·除了物业发展收益外,无资本利得税;
·如应付外国子公司的版税、利息和服务费费用合理且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被认为是税前成本支出
·支付给离岸公司的红利免税
·对于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利息、版税和红利免预提所得税
·对于继承GBL公司的股份,无遗产税
·通过毛里求斯国际金融中心投资非洲消除投资风险
 
利用毛里求斯投资非洲的主要原因在于消除风险。非洲大部分的国家因政治不稳定和腐败而闻名。投资者需要寻求一个非洲国家作为投资平台以提供充足的投资安全保障。

通过在毛里求斯设立投资控股公司,外资可以消除以下风险:
国家风险:毛里求斯是一个安全的国家,没有国内战争或国内动乱威胁。
政治风险:毛里求斯政治稳定,因此不会有政变威胁。
司法风险:毛里求斯拥有可靠的司法体系,纠纷解决可以诉诸于国际仲裁,为投资者提供额外的保障。
外汇管制风险:毛里求斯无外汇管制,因此任何国际公认坚挺货币都可自由流动,在毛里求斯可以很容易实现融资。
知识产权:在毛里求斯登记及管理知识产权可以保证消除地域性风险和为投资结构设计提供实质证据。
 
区域性贸易组织成员国
毛里求斯不仅仅是一个依赖于国际条约的国家,同时有国际金融中心的传统优势,可以享受各种贸易协议中的优惠条款。毛里求斯是唯一一个拥有所有主要非洲区域性国际组织成员国身份的国际金融中心,如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联盟(“IOC-ARC”)。毛里求斯还是超过15个与非洲相关的多国公约的签约国。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因为是SADC自由贸易区成员,毛里求斯坚持执行这一政府间的组织的协议规定,该组织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15个南非成员国之间社会、经济合作以及政治安全合作。SADC补充了非洲联盟的功能。
 
东南非共同市场: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货物、服务、资本、劳动力及人员可以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以达到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COMESA将优先发展地区间和平及安全作为目标,主要集中建立一个大型的经济贸易体,克服单一成员国面临的一些发展障碍。
 
非洲国家间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网 (“DTAAs”)
毛里求斯与16个非洲国家签订有DTAAs,分别是博茨瓦纳、刚果、埃及、莱索托、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塞内加尔、塞舌尔、南非、斯威士兰、突尼斯、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4个与非洲国家签订的协议正在等待批准:加蓬、肯尼亚、摩洛哥、尼日利亚。另4个协议正在等待签订:分别是布基纳法索、佛得角、科特迪瓦和加纳。6个协议正在协商中:分别是阿尔及利亚、莱索托(新)、马拉维、北苏丹、坦桑尼亚和冈比亚。
 
毛里求斯注册的公司可享受以下DATTs的特别优惠:
·非洲国家的资本所得税(CGT)一般在30%到35%。毛里求斯签订的DATTs规定了资本利得税需要在财产的卖方住所国缴纳,因为毛里求斯无资本利得税,所以可为毛里求斯公司节省大笔税收。
·大部分的非洲国家都会对支付给非居民的红利征收预提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0%到20%。毛里求斯签订的DATTs限制了红利预提所得税的税率,协议税率一般为0%、5%或10%,因此可节省约5%到20%的税率,取决于具体被投资国。
·关于资本所得税,DATTs保证了最有效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需根据投资所在国财政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双边投资协议(BITs)或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IPPAs)
毛里求斯与22个非洲国家签订有投资保护促进协议:贝宁、布隆迪、喀麦隆、乍得、科摩罗、刚果共和国、埃及、加蓬、加纳、几内亚共和国、科特迪瓦、肯尼亚、马达加斯加、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卢旺达、塞内加尔、南非、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
 
投资保护促进协议可为投资国提供以下被投资国保障:
·投资资本金和收入的自由汇回
·保证没有国家征收
·如出现战争、武装冲突和暴乱,保证对投资、损失补偿上的最惠国民待遇和安排投资者与被投资国的纠纷解决(编选:中非贸易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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